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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潜逃七年后落网 一重刑犯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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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晚报讯(全媒首席记者高伊洛  通讯员覃玮溶)9月30日下午,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并签发执行命令,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故意杀人案罪犯杨自永执行死刑。

经审理查明,2009年,罪犯杨自永与被害人徐某(殁年39岁)的妻子杜某在深圳打工相识,后发展为情人关系。

2012年7月,杜某回秭归后,杜、杨二人曾电话联系,但未再见面。同年10月的一天,杨自永来到秭归并办理了一张电话卡。10月6日,杨自永用该卡与从事摩的生意的徐某取得联系,租用徐的摩的到秭归县梅家河乡,当天用假身份证登记入住旅馆。之后,杨自永购买了一把锤子和一把钳子。

2012年10月10日,杨自永再次电话联系徐某,租用其摩的到秭归县沙镇溪镇。在此途中,杨自永持刀捅刺徐某,致徐当场死亡。杨自永随即逃离现场。2019年3月27日,公安机关在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将杨自永抓获归案。   

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人杨自永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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