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晚报讯(首席记者杜勇 通讯员刘洋)便利店里上新项目——赌博机,店主利欲熏心犯了法。9月20日,记者从三峡坝区法院获悉,店主郭某(化名)犯开设赌场罪,获刑一年半。
郭某在城区开了一家便利店,生意不温不火,2019年,有人找到他,称可以帮其增收,郭某问其究竟,原来是在店里摆放赌博机。一开始,郭某有些犹豫,最后抵不住对方开出“五五分成”的优厚条件,便答应下来。
新项目进场,生意很快红火起来,人来人往,好不热闹。短短的4个月,在赌博机上,共获利17万余元,郭某也如约分得8万余元。不过,好景不长,警方很快将其归案,合伙人也落了网。
法院审理认为,郭某受邀约,提供场地设置具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设备,并以现金作为奖品进行结算, 组织赌博活动,系开设赌场行为,构成 开设赌场罪。
最终,判处郭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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