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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致残 法院判赔1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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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晚报讯(首席记者杜勇  通讯员刘洋)交通事故致残,肇事者的赔偿款久久不能到位。9月24日,记者获悉,三峡坝区法院判赔18万。

去年7月的一天晚上,王某驾驶摩托车行驶到高新区白洋园区某路段,一辆轿车突然驶来,与其发生碰撞,王某连人带车倒在地下。受伤后的王某很快被送到医院,医生检查发现,王某身体多处挫伤外,还有多处骨折,需住院治疗。

交警调出监控、勘查现场,走访调查后,对这起交通事故做出了结论:轿车司机华某对这起事故负全责。

事发后,王某住院治疗30天,医生建议出院后全休3个月,并继续后续治疗。司法鉴定部门评定其为十级伤残。期间,华某车辆投保公司垫付了部分费用。王某索赔无果后,于近日将华某及其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

法院审理认定了相关事实,结合相关规定,最终,判决保险公司赔偿王某各项损失18万余元。(文中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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