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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领社保金13万 换来有期徒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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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峡晚报讯(首席记者高伊洛  通讯员聂莹)隐瞒父亲病故事实,冒领社保金长达5年,共计13万元。8月15日上午,长阳法院依法公开审理长阳首例冒领社会保险金案件,邀请县人社局职工代表共计20余人旁听庭审。

       被告人龙某家住榔坪镇长丰村,其父龙某轩一直跟随其居住。2015年12月11日,龙某轩病故。被告人龙某不及时注销其父户口并办理丧葬抚恤手续,而是隐瞒其父已病故的事实,继续冒领社会保险金。自2016年1月至2020年3月冒领养老保险金128121.18元,自2016年1月至2020年11月冒领工伤保险金2085元,冒领社会保险金共计130206.18元。

      长阳实行手机自主认证养老保险资格后,县人社局工作人员联系龙某给其父办理“人脸识别”自主认证养老保险资格。龙某遂于2021年1月8日到其父户籍所在地茶园村村委会,利用村干部不熟悉其父亲实际居住生活情况,开具龙某轩于2020年11月30日死亡的虚假证明,同日到镇派出所注销龙某轩户口,试图掩盖其冒领社会保险金的事实并办理丧葬抚恤手续。

       县人社局通过走访核查发现,龙某轩早已病故,遂于2021年至8月安排专班会同镇政府工作人员、长丰村村干部、律师多次上门给龙某宣讲法律和政策,责令龙某主动退还冒领的社会保险金。

      长阳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龙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且数额巨大,依法应予刑罚处罚。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龙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宣判结束后,长阳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周德武和人民陪审员向建豪以案说法,开展法治宣传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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