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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发布《关于开展“志愿服务月”行动的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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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中共宜昌市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发布《关于开展“志愿服务月”行动的倡议书》。 全文如下

志愿服务是反映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尺,是展示宜昌文明形象的重要窗口。当前,湖北省第十六届运动会各项比赛已在我市如火如荼举行。为充分彰显“绿色宜昌、省运共享”主题,营造文明有礼的社会氛围、和谐良好的公共秩序、整洁优美的市容环境,结合赛事活动进程和文明创建实际,定于8月15日至9月15日在全市集中开展“志愿服务月”行动。现发出如下倡议:
      1.争做志愿服务活动的参与者。希望广大志愿者积极参与省运会各项赛事志愿服务,为参赛运动员提供温馨比赛环境。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志愿者要带头示范,100%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各文明单位、国有企业应动员党员、共青团员志愿者积极参加。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也应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响应,共同营造“我参与、我奉献”的浓厚氛围。
      2.争做弘扬文明新风的引导者。广大志愿者应模范遵守并积极宣传《宜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自身的文明素养,影响、引导和带动身边人争做“文明有礼宜昌人”。按照就近便利原则,深入服务站点、交通场站、公园广场,认真开展信息咨询、文明引导、文化推介等服务,对不文明行为及时予以劝导,让文明新风吹遍大街小巷。
      3.争做创建典范城市的贡献者。聚焦打造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和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广泛开展理论政策宣讲、文化文艺服务、助学支教、智慧助老、医疗健身、疫情防控、科学普及、法律服务(援助)、卫生环保、扶贫帮困、社会治安以及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残疾人等志愿服务活动,让全体市民感受到志愿服务的温暖和力量。
      4.争做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的践行者。紧密结合“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和整市推进“筑堡工程”,常态化开展“星期六志愿服务”和“网格志愿服务”活动,精准对接群众需求,齐心协力办好人民群众针头线脑、房前屋后的小事,共同缔造“人人参与、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幸福生活家园。
       广大志愿者朋友们,让我们携手并肩,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积极投身“志愿服务月”行动,凝聚志愿力量,奉献省运盛会,用满城“志愿红”擦亮城市“文明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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