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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高温作业者可领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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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晚报讯(全媒首席记者高伊洛)酷暑将至,高温津贴不可少。宜昌市总工会昨日发布消息,从下个月起,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可以领取防暑降温费。

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高温津贴不低于300元。室内非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防暑降温费从6月起发放,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湖北高温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天12元。高温津贴由劳动者所在单位负担,纳入工资总额,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

高温津贴作为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必须发放。在发放高温津贴的同时,用人单位还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如发放绿豆汤、西瓜等防暑降温食品或相关药品。

只要用人单位安排了高温作业,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单位的劳动者都可依法享受高温津贴。如果你的办公室温度无法降低到33℃以下,可以享受高温津贴。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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