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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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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峡晚报讯(记者高伊洛 通讯员任轩)10月17日,宜昌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国斌主持并讲话。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职业教育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交通畅咽喉强枢纽工程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关于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人社局、市司法局、市政府国资委、市招商局、市医保局关于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意见情况的报告。会议对以上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均以满意获得通过。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检查《宜昌市城区重点绿地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关于《宜昌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草案二审稿)》审议结果的报告,分组审议了《宜昌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草案三审稿)》。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市人大财经委关于2023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审议了相关决议草案,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3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会议听取了市委组织部所作的关于人事事项的说明,拟任人员作了拟任职发言。会议审议了相关人事任免议案,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议决定接受刘洪福同志、陈华同志因临近退休辞去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报宜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会议决定任命李军为宜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向获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王国斌强调,要切实提升良法善治水平,始终把立法质量放在第一位,做好法律实施跟踪监督工作。要切实推动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加快建设三峡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完善新时代民族工作格局。要切实加强预算审查监督,加强对政府预算的全口径审查、全过程监管,更好助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要切实深化评议整改工作,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持续推进检视整改,不断提升工作质效。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望蓉、刘洪福、罗毅、刘晓华、丁庆荣,秘书长熊长权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叶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孙惠波,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许一鸣,市监察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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