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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荆荆恩城市群生态环境联保共治取得重要成果——审定实施方案 签署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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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晚报讯(全媒记者王红玉 通讯员杨丽娜)12月3日,宜荆荆恩城市群生态环境联保共治第一次联席会议在宜举行。会议审议通过《宜荆荆恩城市群一体化发展生态环境联保共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宜昌市、荆州市、荆门市、恩施州生态环境局局长共同签署《宜荆荆恩城市群生态环境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此举意味着宜荆荆恩城市群生态环境联保共治取得实质性突破,有了制度保障。

《方案》确立总体要求,到2023年,宜荆荆恩城市群生态环境联保共治能力有效提升,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区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提出6个方面重点任务,包括共保自然生态系统、共防跨界大气污染、共防跨界流域污染、共治土壤环境污染、共谋基础设施建设和共建区域协作机制。

为保障方案实施,将建立联席会议机制,成立联席会议办公室。完善区域规划政策,推进规划编制、课题研究和项目谋划。建立互访交流机制,拓宽互访交流方式。

《协议》中,宜荆荆恩四地生态环境局达成八项共识,主要包括:制定区域大气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统一城市群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标准,加强区域大气污染物传输通道研究和大气污染监测基础设施建设;协同推进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建立流域应急联防联控机制,开展跨界断面总磷变化趋势研究,探索建立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健全区域固废(危废)综合利用、运输处置联合监管机制,加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技术交流;加强区域项目整体谋划,合力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示范工程,联合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探索跨界自然保护地交叉监管;整合区域环保监测数据信息,搭建区域环保产业发展平台;建立区域联动执法机制,开展交叉执法及专项帮扶行动,共同打击跨区域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共同开展美丽河湖、“两山”实践创新基地、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及无废城市群建设;加强生态环保领域立法调研,开展生态环境要素成本分担机制研究,推动区域环保业务通办,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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