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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拟从6月起禁止露天烧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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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晚报讯(全媒记者王红玉通讯员柴政)自2021年6月1日起,宜昌城区除市、区人民政府划定的临时夜市经营区、重点商圈外摆区域和时段外,或将一律禁止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4月18日晚间,宜昌市城管委发布《关于宜昌城区禁止露天烧烤食品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意见建议。

通告称,自2021年6月1日起,宜昌市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宜昌高新区、夷陵区建成区范围内,除市、区人民政府划定的临时夜市经营区、重点商圈外摆区域和时段外,一律禁止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在划定的临时夜市经营区、重点商圈外摆区域和城区建成区外的A级旅游景区内从事露天烧烤食品的,其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使用环保无烟炉具和清洁燃料,严禁超标排放油烟。

违规从事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的,由城管执法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责令改正,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五百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宜昌城管部门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对该通告的意见建议,请于2021年4月25日之前,通过电子邮箱方式将意见发至:705407909@qq.com,或者通过信函方式,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将意见寄至:宜昌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市容管理科(宜昌市西陵后路11号,邮政编码443000)。

露天烧烤食品不仅污染空气,而且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宜昌市人民政府曾于2016年发布《关于在冬防期内禁止露天烧烤食品的通告》,对冬防期内(当年11月1日至次年2月28日),宜昌城区建成区及旅游景区内禁止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提出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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