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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零口供”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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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晚报讯(全媒记者申明 通讯员游小露 李云雷)肇事逃逸后,拒不承认!当阳警方昨日通报,通过搜集证据,零口供办理该案。

警方介绍,2月7日晚10时许,当阳市公安局事故中队接到警情,当阳宾馆门口有小车被撞,肇事车辆逃逸。

民警赶往现场后了解到,事发时,被撞车辆驾驶员李某将车停在当阳宾馆门前等人,一辆白色越野车从宾馆停车场驶来,将其车辆撞损后直接离开现场。他记住了对方的车牌号,且看清是一名男青年驾驶的车辆。

根据李某提供的车牌号,结合视频卡口信息,当晚11时许,民警准确查询到了肇事车辆逃跑的轨迹和车辆停放的位置。民警迅速将肇事车辆予以扣留,并通知车主来接受调查处理。2月8日,肇事车辆驾驶员谢某到案后,坚称记不起昨天晚上发生的事情,拒不承认7日晚上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实。

近日,当阳警方通过缜密侦查获取相关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视频电子数据等证据,最终在谢某不承认的情况下,依法作出认定,谢某构成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并依法对其进行计12分,罚款2000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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