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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停办理全市人社、医保相关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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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政府关于“宜昌市民之家”入驻要求,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和方便市民办事,原人社数据中心机房拟于2021年4月9日(星期五)18:00至4月10日18:00进行搬迁。为确保搬迁工作顺利实施,需暂停办理全市人社、医保相关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暂停办理业务

范围:全市(含县市区)

事项:

(一)暂停人社、医保经办大厅业务。涉及:全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医保(生育保险)相关业务。

(二)暂停全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刷卡结算服务;暂停异地就医备案和结算服务;暂停全市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刷卡结算服务。

(三)暂停人社、医保自助服务业务(含网站、手机、自助一体机)。涉及:国家社保公共服务平台、“湖北省政务服务网”宜昌社保服务,宜昌市“智慧人社”网办大厅社保服务、“宜昌人社”微信公众号、“市民E家”APP相关社保业务,“社会治理一体化平台”相关社保业务;“宜昌市民之家”自助一体机相关社保业务等。

二、暂停社保费、医保费征收业务

范围:税务、社保代征银行。

事项:暂停全市单位和个人的社保费征收业务,暂停全部单位和个人的职工医保费征收业务。全市各级税务部门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湖北税务APP、自助办税机以及银行代收等渠道暂停办理社保、医保相关业务。

三、暂停社保卡(市民卡)办理业务

范围:全市(含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社保卡(市民卡)综合服务窗口,各社保卡(市民卡)合作银行网点

事项:暂停社保卡(市民卡)申领、挂失、注销、补换卡等。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昌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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