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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召开城区公租房 新规通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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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更多人群 8种情形减免租金


宜昌城区公租房管理制度及系统应用新闻通气会。

近年来,宜昌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创新实施一系列举措,加快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2020年底,市政府出台了《宜昌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并审议通过了《宜昌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和租金减免的条件及程序》《宜昌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等配套制度,均已于2021年1月1日实施,旨在公租房保障准入、使用、退出等方面建立规范机制,实现公共资源公平善用。

8日,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召开公租房管理制度及系统应用新闻通气会,详细解读公租房管理、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等新规具体变化。

覆盖更多人群

公租房《细则》及配套制度着力从保障范围、保障方式、保障条件、保障标准四个方面,持续加大公租房保障力度。

明确城区公租房保障范围包括城区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市民(新就业大学生、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两大类。对城镇家庭按低保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低收入家庭和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等不同困难程度、分层次保障。在同类实物配租方式中,将低保、低收入家庭、优抚对象、退役军人等10类对象纳入优先保障。坚持实物配租与租赁补贴并举,引导以实物配租为主向租赁补贴为主转变。

对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和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设定收入条件,对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取消缴纳公积金的申请条件。

实物配租保障面积不再按家庭人口数、是否高层建筑来区分。公租房保障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户。租赁补贴保障面积标准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城镇中低收入无房家庭不低于30平方米。

动态监管更公平

公租房管理坚持“三严格、一优化”原则,即:严格公租房保障资格准入、严格动态监管、严格退出管理,优化审核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分配的公租房、定向供应公租房和租赁补贴,申请审核程序为:社区受理、街办审核,区民政部门核对收入财产状况,区住房保障部门审批,并在区政府政务公开网、社区同步公示。

正在享受公租房保障的对象应接受保障资格动态审核。采取以智能化为主的申请审核方式,实现严格准入和动态监管,确保公平,减少申请证明材料,提高保障效率。租赁补贴发放对象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停发租赁补贴。

创新信用体系

宜昌在全省率先将信用约束引入公租房管理,建立信用等级分类体系和失信惩戒、守信激励机制,规范信用信息管理,鼓励信用修复。

明确违规饲养动物、高空抛物、电动车违规充电、拖欠租金等多种公租房承租家庭和企业失信行为。实行"两个名单"管理。将严重失信对象建立住房保障失信黑名单。根据失信情节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

同时,将信用信息良好的保障对象列入诚实守信名单。对连续3年无失信行为的保障对象,第4年减免1个月租金和物业管理费;对连续5年无失信行为的保障对象,第6年减免2个月租金和物业管理费;对连续10年无失信行为的保障对象,第11年减免3个月租金和物业管理费。

明确租金减免情形

新规明确了公租房租金减免的8种情形,最高减免幅度达到100%。

低保、低收入家庭依据低保证、低收入证明,在证明有效期内,保障面积内的租金分别减免90%、70%。

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及高职、高专毕业生依据毕业证,自办理入住手续起36个月内,保障面积内的租金分别减免60%、50%。

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租住公租房,依据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证明,在补助发放期内,保障面积内的租金减免20%。承租人及家庭成员中有1人同时享受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和重大疾病医疗救助的,依据重大疾病医疗救助结算单,结算年度的租金减免100%。承租人只剩下未成年人或全日制学生的,未成年人在居委会监护期间或全日制学生在读期间的租金全额减免。承租人仅本人一人且宣告失踪或去世的,经相关部门认定后,核销欠交的租金。公租房承租人诚实守信,未出现失信行为,按照城区公租房保障对象信用管理相关规定减免。承租人首次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后,因公租房所有权人或运营单位维修不能入住的,维修期内的租金全额减免。三峡晚报全媒记者何凡通讯员叶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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