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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租一个月 缓缴三个月—— 宜昌给小微个体发减租“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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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峡晚报讯(记者何凡)3月16日,记者从宜昌市国资委发布的《关于2023年减免、缓缴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获悉,今年,宜昌将对承租国企房屋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继续发放减租“红包”。

《通知》称,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推动经济稳健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和《宜昌市贯彻落实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推动经济稳健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工作方案》精神以及《省政府国资委关于2023年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的通知》,2023年,宜昌市出资企业和县(市、区)属国有企业对承租其房屋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1个月租金减免、3个月租金缓缴。具体为:2023年租期不满一年的,按相应承租月份折算后进行减免;合同期内,尚未缴纳的租金中,可缓缴3个月租金,缓缴时间不超过3个月,且不超过2023年12月31日。

租赁合同已约定租金减免的,约定幅度与优惠政策规定相比,按照“就高不就低”协商减租,原则上不重复减租;根据房租缴纳实际情况,可采取直接免除、从当年后续租金中抵扣或者返还等方式,确保政策迅速落实到位。

宜昌市国资委要求,国有企业应落实主体责任,抓紧研究制定房租减免实施方案,细化具体实施细则,严格审批流程,加强对各级子企业房租减免事项管理监督。公布减租事项办理条件、办理流程、办理人员等信息,采用“一对一”上门或分批召集等方式主动对接承租方,耐心细致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承租方快捷便利申领减租红利。对于转租国有企业房屋的,要确保减租政策有效传导至最终承租经营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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